⒈ 不守法的事。轨,车辙,引申为法度。
例时国王骄奢,不遵典宪;又多豪右,共为不轨。——《后汉书·张衡传》
英against the law;
⒈ 越出常轨,不合法度。
引《左传·隐公五年》:“不轨不物,谓之乱政。”
杨伯峻 注:“不轨谓举事不合礼制法度。”
《史记·平準书》:“卜式 上书,愿输家之半县官以助边……天子以语丞相 弘,弘 曰:‘此非人情,不轨之臣,不可以为化而乱法,愿陛下勿许。’”
唐 李肇 《唐国史补》卷中:“韦 相 贯之,为尚书右丞入内,僧 广宣 赞门曰:‘窃闻阁下,不久拜相。’ 贯之 叱曰:‘安得不轨之言!’”
《红楼梦》第六九回:“素昔见 贾赦 姬妾丫鬟最多, 贾璉 每怀不轨之心,只未敢下手。”
陈残云 《山谷风烟》第六章:“他想,应该趁着这个时机,到现场去指点指点,让工作队同志看见,就不会说他不关心群众疾苦,也不会怀疑他有不轨的行为。”
⒉ 指叛乱。
引汉 贾谊 《过秦论中》:“虽有狡猾之民,无离上之心,则不轨之臣无以饰其智,而暴乱之奸弭矣。”
宋 司马光 《驾部员外郎司马府君墓志铭》:“有驍骑十餘卒犯罪,谋亡去,监押捕获之,诬云共图不轨,欲杀之以求功赏,州官信之。”
清 纪昀 《阅微草堂笔记·滦阳消夏录一》:“康熙 中, 献县 胡维华,以烧香聚众谋不轨。”
子虚子 《湘事记·军事篇五》:“宋锡全 既弃 汉阳 逃,率众挟械来 长沙,谋不轨。”
⒈ 不循法度,图谋叛乱。
引《左传·隐公五年》:「不轨不物,谓之乱政。」
晋·杜预·注:「言器用众物不入法度则为不轨不物,乱败之所起。」
《汉书·卷二八·地理志下》:「秦既灭韩,徙天下不轨之民于南阳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