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无人捡取路上失物。形容刑法严峻,无人敢犯法。也形容民风廉直,社会安宁。
例为长陵令,道不拾遗。——《汉书·何并传》
英no one pockets anything found on the road; no one would keep lost articles found by the roadside;
⒈ 谓路有失物,无人拾取。古时用以形容刑法严峻或民风淳厚。
引《韩非子·外储说左上》:“子产 退而为政,五年,国无盗贼,道不拾遗。”
《北史·厍狄士文传》:“法令严肃,吏人股战,道不拾遗。”
《醒世恒言·蔡瑞虹忍辱报仇》:“朱源 做了三年县宰,治得那 武昌县 道不拾遗,犬不夜吠。”
毛泽东 《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》七:“农会势盛,地方牌赌禁绝,盗匪潜踪。有些地方真个道不拾遗,夜不闭户。”
⒈ 财物遗失在路上,无人会据为己有。形容社会风气良好,人民安居乐业。也作「路不拾遗」、「路无拾遗」。
引《韩非子·内储说下》:「仲尼为政于鲁,道不拾遗,齐景公患之。」
《资治通鉴·卷二·周纪二·显王十四年》:「吾臣有种首者,使备盗贼,则道不拾遗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