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直截了当承认,毫不回避隐瞒。
⒈ 直截了当承认,毫不迴避隐瞒。
引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《辛亥革命·徐锡麟安庆起义清方档案》:“马子畦 一犯即现获之 黄福 诡名,亦经质讯明确,直认不讳。”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《辛亥革命徵信录》:“彭 为革党侦探领袖,当即直认不讳,大駡 瑞 为国贼。”陈独秀 《“新青年”罪案之答辩书》:“这几条罪案,本社同人当然直认不讳。”